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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协关于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的意见
(2004年4月5日)


  人才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青年技术工人是我国劳动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和利用好青年技术工人人才资源,培养一大批适应现代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青年高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为缓解当前我国青年高技能人才短缺状况,配合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实施,引导和激励青年技术工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学习技术,提高技能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企业青年职工中联合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青年技术工人的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普遍提升青年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为途径,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青年人才,造就一支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结构合理的青年技能人才队伍,为企业保持持续的成长能力奠定人才基础。
  二、基本目标
  今后五年的目标是,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使80%以上参加计划的青年技术工人 (35周岁以下)的技能水平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一个技术等级,培养青年高级工40万名,青年技师7万名,青年高级技师3万名。
  三、主要内容
  1.组织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是加强青年技术工人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的基础环节。要动员企业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技能培训。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生产岗位规范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加以动态调整,同时编写和出版一套体现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的教材。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要求,使青年技术工人不仅能够学到本岗位的知识,而且能够掌握灵活解决生产技术、工艺方面实际问题以及进行发明创新的实际本领。在培训的门类、科目、内容上,要考虑到各个工种的发展方向和引进新设备、新技术的需要,对青年技术工人进行超前培训。在培训的方式上,要注重传统面授式培训与现代网络式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建立网上青年技能培训学校,突破传统培训方式的时间和空间限制。要通过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同业交流和绝招绝技观摩等途径,帮助青年技术工人立足本职岗位学技成才。要建立职前培训与在职培训、终身培训相结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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