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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节能和新能源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鼓励产学研联合。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公告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立项建议书(格式要求附后)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五)本专项分今、明两年组织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8月30日,明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20日。

  二00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立项建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主持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

  年 月 日

格 式 及 说 明

  一、格式

  纸张规格:A4;页边距:2.5cm;字体:仿宋体4号字。

  二、《项目立项建议书》填写款项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公告》要求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主要包括:

  (一)立项理由

  1、国内外相关技术与产品现状、问题、趋势和本项目的意义;

  2、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曾列入过哪些科技计划和取得的阶段成果。

  (二)实施方案

  1、本项目的具体内容、技术与装备特点、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

  2、实施方式(自主开发、消化吸收、国际合作等)和技术路线;

  3、项目进度安排、实施期限和预期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

  (三)技术经济指标

  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并分析项目对产业发展的效益。

  (四)项目资金

  1、项目总资金与年度资金预算(资金构成及构成比例);

  2、资金使用范围、贷款偿还估算。

  (五)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状况

  进行项目财务分析,并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个财政年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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