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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以此为依据研究确定是否立项,对已同意立项的项目,将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鼓励产学研联合。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公告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立项建议书(格式要求附后)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五)安全生产关键技术专项申报截至日期为2004年6月20日。

  附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立项建议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立项建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主持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

  年  月  日

格 式 及 说 明

  一、格式

  纸张规格:A4;页边距:2.5cm;字体:仿宋体4号字。

  二、《项目立项建议书》填写款项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申报要求编写《项目立项建议书》,主要包括:

  (一)立项理由

  1、国内外相关技术与产品现状、问题、趋势和本项目的意义;

  2、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曾列入过哪些科技计划和取得的阶段成果。

  (二)实施方案

  1、本项目的具体内容、技术与装备特点、关键技术和关键工艺;

  2、实施方式(自主开发、消化吸收、国际合作等)和技术路线;

  3、项目进度安排、实施期限和预期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

  (三)技术经济指标

  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并分析项目对产业发展的效益。

  (四)项目资金

  1、项目总资金与年度资金预算(资金构成及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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