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4]753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全面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道路进程,我委决定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以提高我国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组织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专项组织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努力突破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实现产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国家重大产业技术专项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增强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应用导向相结合;坚持当前发展和前瞻研发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
二、专项实施内容
从2004年开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重点组织实施10项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具体内容包括:
(一)资源勘探开发与高效利用关键技术;
(二)大型石油、天然气和煤化工及新型催化关键技术;
(三)节能和新能源关键技术;
(四)工业节水关键技术;
(五)环境保护关键技术;
(六)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七)安全生产关键技术;
(八)先进制造关键技术;
(九)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
(十)交通现代化关键技术。
三、总体目标
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将结合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中突出的技术问题,重点攻克一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带动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和融合,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