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检查储粮安全情况。
5.3.1 检查人员应首先查看企业的粮情检测记录,检查是否存在粮温、水分异常以及发生虫害等情况。
5.3.2 对温度、水分异常的粮堆,检查人员应进行扦样检查。对未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对粮堆表层、底层、边角等易发生问题的部位进行检查。
5.3.3 对发现有粮食发热、霉变、生虫等情况的,检查人员应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查清具体数量和危害等级,责成被检查企业立即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填入《储粮安全现场检查情况底稿》(附表3-4)。
6 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
6.1 检验结果的综合评价。
6.1.1 中央储备粮的质量,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03〕158号)、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作出综合合格率、全项指标合格率的判定;按照《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0〕143号)、《
稻谷和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4〕43号)的规定,作出宜存率的判定。地方储备粮参照执行。
6.1.2 商品粮、最低收购价粮食和进口粮食的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政策的规定,作出全项指标合格率的判定。
6.1.3 原粮卫生状况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6.1.4 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评价。
6.1.5 对包含2个以上检验单位的大型货位,如出现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对整个货位从严判定。
6.2 对执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的情况,依据现场检查记录,作出概括性的评述。
6.3 根据粮食储存年限现场检查结果,对粮食储存年限分布情况进行统计。
6.4 对检验场所情况、检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作出概括性的评述。
7 检查结果的汇总与报送
7.1 汇总检验扦样的情况,填写《粮食扦样汇总表》(附表3-5);在分析、判定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检验结果的基础上,分别填写《粮食质量检验结果表》(附表3-6)、《粮食质量检验结果汇总表》(附表3-7)及《原粮卫生检验结果汇总表》(附表3-8)。
7.2 粮食库存质量检验报告由承检机构负责汇总报送。检验报告由现场检查情况和检验结果两部分组成。
7.2.1 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情况,包括检查工作概况、粮食储存年限分布、储粮安全情况、粮食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综合检验能力,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7.2.2 承检机构检验结果包括粮食质量情况与分析、原粮卫生情况与分析,以及检验结果的综合评价。
7.2.3 承检机构汇总报送检验报告时,应附扦样及检验结果汇总表(附表3-5、3-6、3-7、3-8)。
7.2.4 承检机构应将检验结果告知被检查企业。被检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3 粮食库存质量检查报告,应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应在样品到达承检机构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并以电子版和书面报告(两份)两种形式报送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将中央储备粮和地方粮食库存的质量检验结果,分别抄送所在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8 有关问题的处理
8.1 在粮食库存质量检查的现场,如发现粮食质量与卫生异常情况或存在储粮安全重大隐患,检查人员应责成被检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告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8.2 经检验发现的问题,承检机构要及时报告委托检验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作出处理。
9 附则
9.1 本办法引用以下国家标准、规则和办法:
9.1.1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9.1.2 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03〕158号)。
9.1.3 GB 1350 稻谷。
9.1.4 GB 1351 小麦。
9.1.5 GB 1353 玉米。
9.1.6 GB 1352 大豆。
9.1.7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0〕143号)。
9.1.8
稻谷和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4〕 43号)。
9.1.9 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
9.1.10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国粮发〔2004〕266号)。
9.1.11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9.2 本办法引用的标准和文件如被修订,则引用修订后的新规定。
附表: 3-1 粮食扦样登记表底稿
3-2 粮食检验制度与检验条件现场检查情况底稿
3-3 粮食储存年限现场检查情况底稿
3-4 储粮安全现场检查情况底稿
3-5 粮食样品汇总表
3-6 粮食质量检验结果表
3-7 粮食质量检验结果汇总表
3-8 原粮卫生检验结果汇总表
附表3-1:
粮食扦样登记表底稿
被检查企业(公章): 扦样日期: 年 月 日
┌─┬───┬──┬────┬─┬──┬─┬─────────┬─┬───────┬─────┐
│序│样品编│样品│代表数量│粮│产地│收│ 入库 │包│ 扦样仓库或堆 │ 备注 │
│号│ 号 │名称│ (│食│ │获├─┬─┬──┬──┤装│垛号码 ├─────┤
│ │ │ │吨,保留│性│ │年│年│等│水分│杂质│或│ (卫生│(异常情况│
│ │ │ │ 整数) │质│ │度│月│级│ % │ % │ │样品应写明扦样│ ) │
│ │ │ │ │ │ │ │ │ │ │ │散│ 部位) │ │
│ │ │ │ │ │ │ │ │ │ │ │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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