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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21. 发挥行业协会在农业标准化服务中的作用。要发挥行业协会等有关中介机构在标准制修订、标准推广、标准实施监督和标准咨询服务等方面作用。要通过行业协会,加强与业内专家、企业代表和用户代表的沟通与联络,提高标准制修订的适用性。

  22. 搞好农业标准化信息咨询服务。要建立农业标准化信息网络,健全农业标准化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系统地收集和发布国内外农业标准化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农业部将加快《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建设步伐,为基层农业部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有关国内外农产品的标准信息,逐步实现农业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全文免费检索。各类网站或窗口建设,要合理利用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各省农业网站要把农业标准的宣传作为重要内容。

  八、加强领导,履行职能,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

  23.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理论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本地区农业发展的需要,及时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当前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科学把握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切切实实地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作为新时期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机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应作为科技成果予以审定,并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24. 增加资金投入。农业标准化工作从标准的研究制订、宣传推广到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各级农业和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在编报财政预算时要优先考虑,重点安排。在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的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投入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开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机制。

  25. 加强协调配合。农业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级农业和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合作,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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