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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16. 加强农业标准化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健全完善各级农口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探索充实农业标准化管理力量的方式和途径。制定和完善各项农业标准化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

  17. 建立专业的农业标准化研究队伍。要结合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现有的研究、检测力量,组建一支熟悉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检验、贸易政策于一体的农业标准化研究队伍。要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加快组建一批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之成为农业标准制修订的主力军,在标准研究、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

  18. 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建设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行高效、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突出建设部级专业性及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和完善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合理规划和建设县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建设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站(点)。

  19. 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认监委、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以现有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为基础,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学和检测机构及有关各方的积极作用,以国际接轨为目标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统一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针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加工特点,在农业生产过程推行GAP认证,兽药生产推行GMP认证,在饲料生产、农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推行HACCP认证及相关产品认证。

  七、完善农业标准化社会服务体系

  20. 建立农业标准化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以农业院校、成人技术学院为骨干,各类技术推广组织为补充的农业标准化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各类农业大中专院校深化教学改革,调整优化教学内容,增设农业质量标准专业和课程,培养农业标准化人才,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行业协会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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