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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农垦系统具有组织化程度高、资源动员能力强、管理系统健全、科技基础扎实、职工素质高等多方面优势,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农垦系统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国营农场在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管理和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实施力度,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及农药使用上岗培训等项制度。

  五、加强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

  12. 发挥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在农业标准化中的监督作用。在不断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的同时,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例行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农业部将进一步完善国家残留物监控计划,将目前已开展的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定点监测和16个城市肉制品兽药残留定点监测,在地域覆盖上逐步扩展到全国大中城市,在检测对象上扩大到各类主要农产品,在监测环节上延伸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各环节,防止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进入市场。各省(区、市)也应建立起与国家残留物监控计划相协调的地方监控计划和例行监测制度,保证农业标准的实施在更大范围内得到经常性监测。

  13. 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化中的作用。积极鼓励开展农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农业标准化的全面实施。要把农产品认证工作与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示范基地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认证推进生产技术标准化的实施,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

  14. 发挥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在农业标准化中的引导作用。借鉴已有的产品标签管理经验,强化有关标签标准的实施,形成统一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签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增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可操作性。把农业标准化工作与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实施农业标准的内在动力。

  15. 把农业标准化工作贯穿农业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加强农业标准化意识,通过产地环境监测、农业投入品许可审批、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档案管理、例行监测和检验、质量安全认证、标签标识管理、市场准入等各个环节,把农业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中,提高农业行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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