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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2.工作方针。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

  3.主要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根据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的需要,尽快建立既具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规则的农业标准体系;形成以转化先进适用技术为基本内容,以标准化生产示范为基本手段,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建立以法律法规为龙头,技术标准为基础,例行监测和认证为手段的农业标准化监督体系;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实现农业标准化工作新的突破。

  “十五”末期要完成:

  --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在对现行农业各级标准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制修订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880项,地方标准9000项,特别要加速无公害农产品以及农药(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动植物病虫害防疫与检疫、转基因产品安全评价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进程;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到50%。

  --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推进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为重点,建设粮食、油料、糖料、纤维等加工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鲜活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各地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大示范区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域,增加示范品种,做到省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

  --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率。要在大宗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等各类生产基地大力推行标准化种植、养殖及加工和管理。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强化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销售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在95%以上。积极总结农产品带标签进超市的经验,进一步规范,提高农产品有标签流通率,率先普及优势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带标流通。

  --加速农业标准化队伍建设。培养100名能参与国际组织标准化活动并熟练掌握高精尖检测技术和管理技术的高级人才;培养3000名农业标准化管理骨干;培养80000名具备专业知识和标准化知识的农业标准技术推广人员。

  三、确立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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