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农市发[2004]7号)
为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落实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新时期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农业标准的实施、监督、组织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紧迫性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农业标准化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协调农产品贸易纠纷、保障人民消费安全和调控农产品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为农业标准化工作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新的意义。
目前,我国已经制修订了农业国家标准1356项,行业标准3396项,地方标准8194项,初步构建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企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以科研、教学、技术推广、质检、管理、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骨干的农业标准化队伍,农业标准实施步伐不断加快,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标准体系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标准之间配套性差,标准的技术内容陈旧,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由于我国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生产为主,标准实施和推广的难度较大,标准化生产的水平较低,已影响到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我国检验检测与认证体系建设起步较晚,装备设施不足,检测手段落后,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还不能满足社会日益迫切的需求。从整体上讲,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所遇到的新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
二、新时期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场为导向,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