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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附件2
  2004年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打击在饲料及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活动,保障养殖产品安全,2004年,我部将继续实施“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安定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严格按照《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降低饲料和畜产品中违禁药品的检出率,力争使饲料产品各类违禁药品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重点地区活猪“瘦肉精”检出率降到1%以下。
  二、整治思路与重点
  (一)整治思路
  协调药品管理部门以查禁小化工企业集聚地为突破口,堵住“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生产源头。以生猪外调省份为重点,遏制违禁药品的使用。以大中城市生猪屠宰场为终端,切断含违禁药品生猪进入市场的渠道。以查处违法生猪收购商贩和违法饲料、兽药经销户为主线,剪断违禁药品销售的链条。畜牧兽医、饲料管理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周密部署,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决查处直至铲除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严防使用违禁药品的扩散和反弹。
  (二)整治重点
  对重点生猪调出省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部分大城市元旦春节期间生猪饲养和屠宰环节进行“瘦肉精”突击抽查,对涉嫌违禁药品的大案要案进行督查。启动“饲料及养殖产品中违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对可疑饲料及畜产品的控制能力,强化应急检测,扩大溯源追踪范围,消除饲料及畜产品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制售违禁药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药品管理部门查处违法生产“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原料药的企业和窝点,查处非法经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企业和个人。
  (二)饲料企业制售含违禁药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一是查处在饲料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二是查处销售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三是清理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质量合格证、无产品标准的“四无”饲料添加剂及预混合饲料。四是清理标签不规范和成分不清的饲料添加剂及预混合饲料。五是督促企业建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记录制度。
  (三)养殖企业和个人违法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一是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二是查处养殖场(户)在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三是建立养殖场(户)用药记录制度,规范用药管理,严格执行兽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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