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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0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突出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力争全国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比2003年下降5个百分点左右,16个城市畜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1.加强立法调研,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进程。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送审稿)》的报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研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争取尽快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依法管理工作要有新进展。
  2.加强例行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在继续做好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16个城市“瘦肉精”残留监测的基础上,启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等5个城市对虾氯霉素残留监测。定期发布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中不合格率较高的城市进行跟踪督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治理污染源头。全面推进植保机械等农机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
  --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推行高毒农药销售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重点解决混配农药中含有禁限用成分的问题。抓生产源头控制,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详见附件1,2004年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
  --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继续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力度,突出抓好蜜蜂养殖滥用药物问题。以追查“瘦肉精”生产使用窝点为突破口,突出整治“瘦肉精”检出率高的地区(详见附件2,2004年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方案)。
  --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整顿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详见附件3, 2004年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方案)。
  4.加强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强化生产基地监管,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及原料基地的建设力度,把基地建设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生产基地按标准生产,按规程操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发展品牌农业,推进产业化经营。
  5.加强农产品认证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通过认证,推动追溯体系建设。以无公害认证为重点,推进绿色食品认证,鼓励有机食品认证,巩固发展“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格局。解决无公害农产品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标识的认证转换。2004年完成 4000个无公害产品认证和800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目标。继续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控计划”,开展重金属污染监测,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产地环境评价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加强对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和认证后产品的监督。选择部分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农场作为试点,探索产地编码和农产品标签的质量追溯监控模式,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落实市场对农产品安全消费的需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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