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发[200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最近,一些地方多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6月23日,辽宁朝阳市3名初中学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洪水冲走,2人死亡、1人受伤;6月16日辽宁沈阳市,一名小学生爬墙进军用弹药库寻找失落足球时不慎触电身亡;6月15日,辽宁沈阳市一名6岁幼童落入水塘溺水死亡;6月9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某中学组织学生到某水库远足活动,返校途中8名学生落伍,继续在水库游玩,其中1名高一学生落水,其他3名同学去抢救时也落入水中,最终造成4名学生溺水身亡;5月11日,山西晋城市发生一起因学生早到进不了教室,到教室旁边的舞台上避雨,恰好舞台房顶部分塌陷,造成1死13伤的事故; 5月13日,长安大学教工食堂个体承包户油锅加热过久引起油锅着火,引燃木结构食堂着火,造成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多平方米,造成一人轻微烫伤。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漏洞和薄弱之处,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工作还有死角。暑假即将来临,为加强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开展好假前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和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好中、小学生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在放暑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假期安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