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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

  2.兽药方面。(1)参加10月份在美国召开的CAC兽药残留法典分委员会的制标会议, 了解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专业委员会最新工作进展,参与兽药残留限量国际标准的制定。(2)开展对抗生素耐药性问题的研究工作。通过及时跟踪研究WHO及欧盟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抗生素耐药性问题有关政策、标准的调整情况,提出我国兽用抗生素耐药性管理工作的有关应对预案。 (3)兽药注册管理。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参加兽药注册国际一体化组织 (VICH)会议,及时收集和了解国际兽药注册管理相关信息。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成立官方评议专家组,开展日常的研究积累、技术储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随时下达的具体评议任务。制定评议程序,明确评议重点、规范评议流程。
  (二)明确项目单位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头起草《项目建议书》,明确工作意义、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考核指标及经费预算等,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加快SPS专门人才培养。加强与有关部门、技术单位、产业协会的沟通与了解,使官方评议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行业发展,不断提高畜牧产业国际竞争力。
  五、工作计划
  (一)6月上旬至6月下旬,成立官方评议专家组,初步建立动物卫生及动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的组织体系。
  (二)7月上旬,组织召开首次专家研讨会,制定评议工作程序。各项目承担单位同时上报《项目建议书》。
  (三)7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项目承担单位分头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有关资料,进行试验验证和对比分析,完成项目总结分析报告。
  (四)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五)2005年1月底前,起草完成《2004年度动物卫生与动物源性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报告》。

  附件4
  2004年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2004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是结合2003年爆发的中日鳗鱼贸易争端,研究日本的鳗鱼养殖用药规范,比较中日养鳗用药差异,提出我国应对日本鳗鱼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二是适应保护人民消费安全的需要和欧盟、美国等进口国要求,研究贝类划型方式,开展贝类划型试点;三是建立水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数据库,做好官方评议的基础工作。
  二、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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