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学习
《条例》,准确把握
《条例》的内容
开展
《条例》的学习,是准确理解和正确贯彻
《条例》的基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广大测绘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条例》,并将其作为当前法制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对测绘成果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他们能够深刻领会
《条例》的内涵,并正确贯彻实施
《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注重学习实效,把学习
《条例》同贯彻《
测绘法》和《
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法制观念,提高测绘依法行政意识。
为了做好有关的学习工作,国家测绘局已组织印刷
《条例》单行本。同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测绘局将共同组织编写《条例释义》,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
《条例》单行本及《条例释义》订购发行工作。
三、广泛宣传
《条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条例》不仅规定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利义务,而且规范了测绘生产单位、测绘成果保管和利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是一部专业性、社会性很强的行政法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条例》的宣传工作,将
《条例》的宣传作为今年8月29日
测绘法宣传日的主要内容,在全国掀起宣传
《条例》的高潮,并将
《条例》的宣传纳入到“五五”普法内容中,广泛进行宣传普及。在宣传活动中,要动员测绘行业各单位参与宣传活动,争取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采取专题报道、新闻发布、领导讲话、专家讲解、知识竞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
《条例》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
《条例》,使政府相关部门、测绘生产单位、测绘成果保管和利用单位以及广大群众都能了解
《条例》的基本内容,了解享有的各项权利,明确承担的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为
《条例》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