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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1.4.2 科技需求

  围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十一五”期间,环境科技必须真正体现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思路、新要求,必须为实现“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目标提供最直接的科技支撑,必须在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基础上,为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最有效的科技服务。“十一五”期间,环境科技需求重点是: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质量保障体系科技需求

  未来15年,我国经济将保持快速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将不断加快,资源消耗量将突破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环境风险将急剧增大,国家环境安全受到挑战。为解决实现国民经济再翻两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资源与环境瓶颈问题,需要实行科学的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特别需要正确的宏观环境政策。“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若干环境科技问题:经污染损失调整后的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生态与环境资源价值量化理论与方法;环境负荷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企业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方法;排污交易手段;环境税收和生态补偿政策;国民经济增长中的资源、能源需求与其支持度等。

  (2)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及科技需求

  城市化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发展战略。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数量和规模将不断增加,而且呈现城市连绵带和大城市群的发展趋势。“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城市大气环境复合污染、水环境复合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及其优化控制技术;大气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的控制技术;城市生态综合调控系统;城市重污染水体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城市连绵带和城市群复合污染综合调控技术;环境安全、健康安全和经济合理的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如医疗垃圾)处理技术;城市臭氧、大气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毒化学品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控制;城市物理污染(如光污染、电磁污染、辐射污染、视觉污染等)控制对策和方法;城市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包括污染暴露评估技术、污染-健康剂量反应关系评估以及室内污染防治技术等;城市物流、能流优化控制和管理技术等。

  (3)新型工业化和生态产业发展科技需求

  目前,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特别是重化工的发展将使环境污染最为突出。实现新型工业化,有助于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考虑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尚在初期发展阶段,工业污染压力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国家重大工业布局规划以及相应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能源发展战略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应对战略;电力行业脱硫、脱硝、二氧化碳减排、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及行业空间布局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石化、化工行业VOC控制与利用;重点行业高浓度废水资源化利用;全国大坝和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调水工程对生态环境的效应及控制战略;环境友好的可再生开发技术体系;老工业城市和传统资源型城市的振兴环境技术对策;核工业安全和核辐射保护技术,放射性污染预防技术及放射性污染治理技术等。

  (4)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与环境科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环境保护对于我国乃至全球的环境安全至关重要。随着城市环境问题的逐步解决,农业和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将会日益凸显。尽管“九五”和“十五”期间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仍呈持续下降趋势。农村面源污染、乡镇企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农村有机废弃物污染、饮用水安全保障以及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等,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若干环境科技问题:生态农业与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环境管理与技术;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农业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与综合利用示范;农业循环经济关键节点技术;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技术体系;自然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影响的快速评价技术体系;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等。

  (5)生态保育、修复与重建科技需求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破坏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由原来的局部、小范围的生态破坏逐步演变成区域性、大范围的生态恶化;二是由原来以单要素为主的生态破坏,逐步转向区域或流域的功能性生态破坏,许多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甚至完全丧失。为此,生态保育与建设必须由以要素为基本单元转向以区域为单元,通过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生产开发活动和其它人为破坏活动,防止新的破坏,加大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和重建退化的生态功能,尽快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要在战略上重视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研究,加强生态系统健康管理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典型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与评价研究。“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系统保护与建设理论和支撑技术;生态脆弱区保护与建设研究;生态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生态环境监控技术;生态承载力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方法等。

  (6)核与辐射安全科技需求

  在核与辐射安全科技方面,我国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距:核电厂概率风险管理技术和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措施研究手段严重不足,相关的核安全软件绝大多数由国外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做;核设施退役技术(如源项调查技术,解体技术,远距离操作技术,去污技术等)的研究处于较低水平;高放废物(包括乏燃料)的处置研究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距最终处置道路漫长,将成为制约核电发展的瓶颈;核材料的保安研究(特别是快速甄别与探查技术)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应对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相关技术措施研究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核安全风险评估与放射性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核与辐射最优化管理技术;电磁辐射与环境安全相关的标准等。

  (7)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科技问题

  循环经济作为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对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长期和前瞻性的科技发展方向。我国需要及早开发循环经济平台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在面向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方面,循环经济技术的第一层面是废物资源利用的环境污染评估、控制技术,要形成完善的废物资源利用与管理的国家政策与制度。第二层面是资源的高效、清洁转化利用技术即清洁生产技术,要加强自主创新,选择典型城市和重点行业试点,形成一批带动性强、对重污染行业传统技术的重大替代性技术。第三层面为企业共生网络和生态工业集成系统,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技术,探索生态市(县)建设模式。“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静脉产业污染防控和资源化技术;工业园区生态化监测与评估体系;污染物总量物质流分析和控制途径;资源循环对污染物总量的影响机制及污染控制技术经济政策;主导行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关键节点技术,废物资源化技术,循环经济的建设模式与指标体系,评价模式与指标体系建设等。

  (8)重大流域水污染和区域大气污染控制科技需求

  我国水环境污染形势严峻,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总体进展缓慢,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流域或跨流域水环境容量、生态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方法和实施技术路线;重点流域水环境承载力和生态需水量阈值;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面源控制技术、水污染控制生物与物化技术和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厂成套技术与设备、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利用等。

  区域大气污染仍较为严重,二氧化硫排放量仍处于较高水平,由酸雨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方法和实施技术路线;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东南沿海、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大气、水体、土壤复合环境污染相互影响及调控技术;区域大气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氧以及空气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技术及对策;区域酸雨形成机制研究、酸雨带来的生态破坏调查与恢复技术研究等。

  (9)全球化的环境影响和国际环境履约科技需求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酸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与越境转移、生态系统失衡、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日趋严重,使人类环境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适时开展国际环境问题的研究,提出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国家技术方案。“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解决以下环境科技问题:POPs安全控制方法、臭氧层保护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国际水域及跨境河流环境污染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环境问题。

  (10)环境综合管理的科技发展需求

  当前,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思路是从过去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如何在制度、机制、技术上克服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的痼疾,是环境综合管理科技中紧迫需求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十一五”期间,要重点研究以下环境科技问题:创新环境立法,开展环境立法评估和环境立法及配套立法研究;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入研究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技术、环境监管与应急预警体系、环境监测与信息管理、环境基准与标准、环境区划与规划、环境政策与法规等。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我国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环境问题、为环境管理提供科技支撑为出发点,以区域、流域的污染综合防治及保障生态环境系统与人体健康为重点,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基础性研究,努力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要特征的、能主动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环境科技特色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为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环境科技保障,为实现国家“十一五”环境目标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2.2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

  充分体现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科技发展思路,促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生态系统安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坚持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的原则

  围绕国家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优先安排一批重大的、共性的、制约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科研项目,同时,重视和安排近期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急需的、涉及面广的环境科技项目。

  (3)坚持基础研究、综合集成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的原则

  在坚持环境科技基础研究的同时,更加重视应用基础技术的研究,支持技术综合、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真正发挥环境科技在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产业升级、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

  (4)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以污染防治为重点,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环保工作思路,突出环保部门的特点和优势,体现部门专业化实际,集中力量重点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对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符合环境管理迫切需求的科学问题,重点开发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环境技术,体现“预防为主”战略,防止未来新的环境问题的发生。

  (5)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广泛动员全社会的科技力量参与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有效集成国家、部门、地方和企业的科技资源,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加强对地方环境科技工作的指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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