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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等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基础上,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领域,推出宣传亮点,努力把推普周办成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喜闻乐见、从中受益的关于语言的节日,保证推普周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可继续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广场宣传、座谈会、研讨会、街头宣传咨询、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征文活动、宣传品征集、文艺演出、语言文字工作成果展等活动形式,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的作用,强化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语文社团、推广普通话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使推普周活动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增强时尚感、互动性和亲和力。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征求宣传、教育、人事、文化、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意见,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报请当地推普周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综合部门批准并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为推普周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争取社会支持和赞助,共同做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

  五、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要继续向广大农村、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延伸和拓展,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当前,农村地区普通话普及程度还不高,农民的语言规范意识还不强,对农村发展市场经济、转移富余劳动力不利,制约了广大农民的致富和发展。必须把帮助农民掌握国家通用语言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大工作投入力度,为提高农民语言能力、优化农村语言环境做好相关服务。各级语委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此项工作,在“以城带乡”上动脑筋,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采取灵活方式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和群众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志愿者送教下乡或就近开展推广普通话便民服务,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六、要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作用。要将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普通话在校园的普及程度。可在教师中广泛开展演讲比赛、教学基本功比赛等活动,提高教师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教学水平。城乡每所学校都应在推普周期间开展宣传活动,中小学要以普及普通话为主题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普通话比赛等活动,城乡学校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合作联谊活动,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推普周活动的扶持和指导。高校要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朗诵、演讲、辩论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推普农村行”活动,或就近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语言培训服务。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结合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争“普通话章”等活动,在推广普通话宣传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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