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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公告第43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日)废止

建设部公告
(第434号)


  现批准《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1-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0.1、3.0.3、3.0.6、4.0.1、6.1.1、6.1.2、7.1.2、7.2.4、8.1.1、8.1.2、8.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J111-87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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