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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航遥大厦积极创建“阳光工程”和“优质工程”认真落实“惩防体系”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航遥大厦建设过程中以强化监督为手段,通过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面进行层层监督,环环相扣,综合监控,确保参建各方的权力制约有效。
  (一)通过政府监督,实现依法管理
  招标投标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焦点,也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为杜绝招标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航遥中心党政领导班子一致决定,航遥大厦项目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都必须在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全过程置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选出社会信誉优秀、业绩卓著的总承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
  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航遥中心和项目管理单位均严格按照建设部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通过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公告。在资格预审阶段,航遥中心通过资格预审文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严格审查潜在投标人,确保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比较突出的企业参与投标。例如在通风空调工程招标时,航遥中心通过对资格预审文件综合评价排名后,选出七家候选投标人,同时增加两家企业为备选投标人。后来,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物业咨询公司在联合考察时发现,其中一家候选投标人的实际情况与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部分条件不符。经考察组综合评定后,从备选单位中选出一家重新考察。
  在评标阶段,航遥大厦的所有招标项目均统一从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并充分利用有形建筑市场封闭式评标区的先进设备,彻底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整个招标投标全过程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行为,真正体现了依法、公开、透明。
  事实再次证明,要保证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建设单位必须自觉、主动地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二是离不开有形建筑市场这一有效载体。
  (二)通过社会监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航遥大厦项目建设过程中,航遥中心和项目管理单位通过引进社会审计机构,采用跟踪审核和事后审核两种方式进行专业审核。社会审计机构定期参加项目管理单位召开的例会和工程洽商会,随时了解工程进度、造价变更、洽商项目等,并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时进行复核,使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建设过程廉洁透明
  航遥大厦项目是属于航遥中心全体职工的,而不是某一个或几个领导的,对于整个建设过程,全体职工都有知情权和询问权,是否存在腐败问题,也只有群众的评判才是最客观公正的。为保证项目建设过程的廉洁透明,航遥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在全体职工大会上明确提出了“运用群众监督、确保阳光工程”的工作目标,一方面通过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及时将建设情况、进度、有关重大决策向群众进行公示,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和收集群众对大厦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既注重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够及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
  航遥中心的做法充分说明,充分运用群众监督这一有效手段,是实现阳光工程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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