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除了本规则第60.29条规定的定期鉴定外,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还应随时接受民航总局未事先通知的符合性检查。如果飞行模拟设备处于使用状态,这种检查可由飞行模拟设备鉴定人员通过观察飞行模拟设备在训练或检查期间的运行进行。
第60.23条 飞行模拟设备客观数据要求
(a)在鉴定期间为了评估飞行模拟设备的性能和操纵品质,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应当向民航总局提交航空器制造厂家的试飞数据。这些数据包括颁发型号合格证后因航空器性能、操纵品质、功能或其他特性发生变化所产生的数据(例如反映适航指令的数据),并且这些变化应当是影响到飞行机组成员训练、检查或获取飞行经历的变化。
(b)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也可向民航总局提供其他来源的试飞数据。这些数据的采集和生成应当符合本规则鉴定性能标准中对数据试飞方法的相应规定。
(c)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还可向民航总局提交预测数据、飞行手册数据或经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公共数据,以便用于支持飞行模拟设备获得特殊使用的批准。
(d)数据或其他资料应当以民航总局认可的形式提交。
(e)当航空器制造厂家或补充型号合格证持有人通知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或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获悉,对于运营人训练大纲中使用飞行模拟设备,用于该设备编程和运行的数据已作增加、改版或修订,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应当及时报告民航总局。
(f)应当按照试飞大纲采集用于确定飞行模拟设备性能和操纵品质的试飞数据。试飞大纲中包括下列内容:
(1)试飞计划,包括必需的机动动作和程序,每个机动动作或程序应当包含:
(i)试飞员或工程人员使用的程序和操纵输入;
(ii)大气和环境条件;
(iii)初始飞行条件;
(iv)航空器的构型,包括重量和重心;
(v)需要采集的数据;
(vi)其他有关要素。
(2)合格的试飞人员;
(3)对所采集数据精度的约定;
(4)合适且足够的数据采集设备或系统,并采用民航总局航空器合格审定机构认可的数据简化与分析的方法和技术;
(5)数据采集设备和航空器性能测试仪表的校准应当是现行有效的,并且是基于公认的标准。
(g)不管数据来源如何,这些数据都应当以支持飞行模拟设备客观测试方法的格式提交,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可清楚阅读,注释完整并且正确;
(2)具有足够的分辨率,以便确定对本规则相应附录附件2中规定容差的符合性;
(3)具有任何必要的信息指南:
(4)没有对数据进行任何更改、调整和偏离,但是可以改变比例、数字化或处理为其他合适的表达方式。
(h)为满足飞行模拟设备的某些鉴定要求,民航总局可要求进行补充试飞。完成补充试飞后,应当以支持客观数据的方式提交试飞报告。报告应当包含足够的数据和原理说明,用以支持飞行模拟设备的相应等级鉴定。
(i)在开始试飞之前,任何必要的数据和试飞计划都应当经过民航总局的评审。
第60.25条 飞行模拟设备鉴定测试指南要求
(a)由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提交给民航总局用于评审和批准的鉴定测试指南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有飞行模拟设备运营人签名栏和民航总局批准签名栏的鉴定测试指南封面;
(2)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飞行模拟设备信息页(对于互换型飞行模拟设备,要为飞行模拟设备的每个配置都提交单独的信息页):
(i)飞行模拟设备标识号码或代码;
(ii)所模拟航空器的型号和系列号;
(iii)空气动力数据修订号或出处;
(iv)发动机型号及其数据修订号或出处;
(v)飞行操纵数据修订号或出处;
(vi)飞行管理系统标识和修订等级;
(vii)飞行模拟设备型号和制造厂家;
(viii)飞行模拟设备制造日期;
(x)飞行模拟设备计算机标识;
(xi)视景系统型号和制造厂家,包括显示类型;
(xii)运动系统型号和制造厂家,包括自由度。
(3)目录;
(4)修订记录和有效页清单;
(5)具有特定要求的符合性和能力声明。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应当提供表明飞行模拟设备具备满足要求的能力的信息来源、对如何使用参考资料的解释、所使用的数学方程和参数值,以及得出的飞行模拟设备符合要求的结论。至于何时要求符合性和能力声明,可参见本规则相应附录附件1中的“附加说明”栏、附件2中的“测试细节”栏;
(6)源数据、试飞数据或其他获得批准的数据;
(7)完成客观测试需要的记录程序或设备;
(8)本规则相应附录鉴定性能标准中规定的体现飞行模拟设备性能的客观测试结果;
(9)本规则相应附录鉴定性能标准中规定的体现飞行模拟设备性能的演示结果:
(10)使用的术语和符号表,包括标号约定和单位;
(11)关于本规则第60.13条(b)(5)的规定,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b)每一个客观测试项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测试的名称;
(2)测试的目的;
(3)初始条件:
(4)人工测试程序:
(5)自动测试程序(若适用);
(6)比较飞行模拟设备测试结果和客观数据的方法:
(7)执行自动测试的完整而准确的说明,自动测试过程被驱动或受限制的全部参数列表;
(8)执行人工测试的完整而准确的说明,人工测试过程被驱动或受限制的全部参数列表;
(9)相关参数、容差和飞行条件;
(10)航空器测试数据来源,即指明文件名称和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