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临沧教育学院基础上筹建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厅函[2006]7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函》(云政函[2004]75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临沧教育学院基础上筹建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建期为一年。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深化改革、加大投入,按照普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要求和条件,对学校进行科学规划,特别是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争取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的设置标准。筹建期满后,按照教育部有关程序和规定对筹建情况进行考察,提交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讨论、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