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接插件制造工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信息产业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了插件制造工等5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5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6-08-02-11 接插件制造工
2 6-08-02-12 磁头制造工
3 6-08-02-16 激光头制造工(☆)
4 6-26-01-40 计算机软件产品检测员(☆)
5 6-08-04-11 激光机装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