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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实验室依托检测技术优势,组织开展国际先进技术情报快速搜集和深加工研究工作,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广泛交流,推进机电产品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组织开展机电产品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与比对试验工作,提高实验室的专业性和技术素养,建立健全机电产品实验室检测质量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破解机电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
  十五、进一步强化检验监管的标准化工作
  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标准化工作要促进国际贸易顺利发展,要坚持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要遵循合法、科学、适用和可操作等原则,尽快完善出口机电产品监管标准化工作。结合实际,结合检验模式的应用,加快机电产品检验检疫规程类标准的整理、修订和制定工作,使检验检疫标准及时、适用。重点支持出口机电产品快速检验方法、高新技术产品检验技术、环保、能效检测技术的研究和标准制定,通过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检疫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化和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持重要并涉及国计民生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争取将有优势的标准项目,更多地制定成为国际标准。
  十六、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结合企业诚信体系的建设,加快完善各项查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打击假冒侵权的行为。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电产品出口,注重出口名牌在销售国或地区的商标注册,加快培育机电出口的驰名商标和品牌,树立名牌在国外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十七、发展国际合作交流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国际组织、世界各国政府的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的科学研究合作项目,加强科技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巩固和发展与欧盟、美国、韩国、香港地区以及其他主要贸易对象的合作机制,完善技术法规信息通报和不合格商品信息通报和调查制度。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区谈判,为机电产品出口争取最大的通关便利条件。加强与国外政府的合作,争取更多国外政府承认我国政府签发的出口产品检验证书作为其通关、征税的依据,为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创造有利环境。
  十八、建设好检验监管队伍
  做好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业务精湛、吃苦耐劳、经验丰富的检验监管队伍。通过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全面业务的锻炼,强化外语水平,促进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提高。推荐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人员参加国家各个专业技术委员会,把科研水平和论文数量作为考核相关人员的重要指标,对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岗位实施持证上岗,从根本上促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水平的提高,为扩大出口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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