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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二)检验监管工作对出口机电产品增长的贡献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
  (三)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国的标准和技术法规,同时实现动态跟踪;
  (四)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检验监管体系科学理论,机电产品出口风险分析、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基础理论;
  (五)出口机电产品诚信体系评价理论。
  通过上述基本政策研究,为质检系统在“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二、按照风险理论动态管理出口机电产品质量
  将风险理论真正应用到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中,从风险信息收集、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消除等四个环节动态管理出口机电产品质量。
  风险信息收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出口机电产品质量有关的信息,建立系统内信息共享机制,采用数理统计技术,建立相应的模型库、数据库以及预案库,为机电产品安全的预测、预防、预警及应急反应提供决策依据。
  风险分析与评估:建立对出口商品的风险分析平台,对收集到的出口机电产品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安全隐患监测和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在出口商品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产品风险分级,突出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等为重点监控内容,做好分级产品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以平台数据分析结果指导出口检验监管工作。
  风险管理: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实施相应的管理模式,对高风险商品制定统一的检验监管措施,实施重点监控;对非高风险商品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采用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监管方式进行检验监管。
  风险消除:依法规范和调整商品法定检验品种,对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检疫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按产品风险程度结合检验监管模式合理有效地分配检验检疫监管资源。
  三、切实转变检验监管模式
  按照现代法律法规、科学管理理论和国际通行做法,重新定位现行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制度的具体内涵及相互关系,解剖分析并归纳提炼各要素、程序和方法,形成科学、严密、程序化的检验监管体系,推动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的全面展开。通过检验监管模式转变,进一步加快检验监管内容向强化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以及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转变;加快检验方式从单一的合格评定方式向多种合格评定方式转变,从最终产品检验延伸到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检验和监管并重,为各类出口生产企业创造便捷和公平的运行环境。将信息化管理应用到对出口机电产品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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