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2006年1月18日 国质检检[2006]11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和完善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制度,促进安全、环保、高质机电产品出口,提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
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指导性意见
“十五”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质检系统的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在支持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机电产品出口迅猛发展,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一五”期间,机电产品仍将成为我国提高外贸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主要依托。但我国机电企业受整体国际竞争能力不强、维护出口市场秩序缺乏有效机制等因素制约,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对我机电产品出口影响日益明显。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资源和环境约束日趋紧张,机电产品出口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和挑战。新形势下必须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机电产品扩大出口,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从而有效带动机电工业及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结构升级。
“十一五”期间,总局对出口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质取胜的战略;落实专项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监督和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引导企业把握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巩固和扩展已有市场,在立足产品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更多地采用高新技术,加快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全面提升出口机电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
一、强化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研究
在对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实践基础上,建立起适合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政策研究框架。国家质检总局重点支持以下有关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政策研究:
(一)出口机电产品合格评定的基本理论,要素构成、不同历史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