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0年下半年,召开全国“生育关怀行动”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生育关怀行动”推向新的阶段。
(五)研究制定评估方案,科学指导行动顺利开展
“生育关怀行动”专家组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生育关怀行动”评估标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2006年第三季度,启动“生育关怀行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工作;
2、2007年上半年,初步制定评估方案,并在3个试点县开展试评估工作;
3、2007年第四季度,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确定最终评估方案;
4、2008年~2010年,用此评估方案引导各地科学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七、措施与要求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高度重视“生育关怀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生育关怀行动”的领导。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成立“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要由协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有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本级协会常设机构之内。要将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二)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主动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融入、渗透、结合到有关部门工作之中,发挥各自优势,各尽其责,推动“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发展。
(三)充分发挥名人宣传效应。启动和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时,要邀请有关领导、知名人士出席捐赠仪式,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品牌效应。
(四)发动大众传媒,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生育关怀行动”的舆论氛围。
(五)搭建群众参与活动的平台。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生育关怀行动”,鼓励个人捐赠和参加救助活动,提倡相互帮助,相互关怀,使受助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六)不失时机,及时开展救助工作。制定紧急突发事件救助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参与紧急救助活动,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时效性。
(七)广开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以项目的形式向政府、财政部门、有关国际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申请专项经费,并努力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保证活动正常运转。
(八)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促进活动蓬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