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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9号--关于国家储备糖竞卖的公告

  (四)按规定付清货款。食品加工企业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华商中心在农发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国储糖竞卖结算专户”。
  (五)参加竞卖专场交易会员请于2006年4月17日的9时至16时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五、竞卖成交后的提货

  (一)竞买方凭有效的《国家储备糖提货单》到提货单上指定的加工企业仓库提货。各加工企业要认真核定有关单据,确保发货无差错。
  (二)提货按照竞卖成交的分份编码的最后3位数值,从小到大依序排队,具体提货日期将在竞卖挂单表中明确。在规定提货日期两日内未提货的,原排队次序作废,在队尾重新排队。因不可抗力暂停提货的,提货时间顺延。4月份竞卖的国家储备糖,有能力提前交货的,加工企业应及时通知竞买方提货,并报华商中心备案。
  (三)提货时,出库、装车的费用不得高于10元/吨,由竞买方承担。竞买方也可与加工企业协商,委  托加工企业发运,费用由竞买方承担。
  (四)竞买方未按规定时间提货的,须向加工企业仓库交纳保管费用。每天每吨的保管费用标准为:在首次依序排队提货日的第3日起为0.60元。其中,因不可抗力暂停提货的天数不计保管费用。
  其他有关信息请在网址www.scyxs.mofcom.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储糖食品加工企业竞卖专场交易会员资格确认办法

商务部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国储糖食品加工企业竞卖专场交易会员资格确认办法

  一、竞卖专场交易会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国内以食糖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
  3.年用食糖量在120吨以上;
  4.遵守国家储备糖交易规则和国家储备糖有关管理规定。

  二、竞卖专场交易会员的申请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自愿申请竞卖交易会员资格:
  1.饮料、罐头、焙烤、乳制品、小包装民用糖等食品加工企业,可分别通过中国饮料工业协会、中国罐头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等相关协会报名。请相关协会于2006年4月11日17时前按附表格式将企业名单统一送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综合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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