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建设领域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不够,应急队伍建设才刚刚起步。
三、2006年工作重点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各地政府的重要职责。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建设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层级督察和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多发地区,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推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从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深化企业改革等多方面,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当前重点是进一步细化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并强化对其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尽快出台《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3、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深入贯彻《
安全生产法》,继续与国家质检总局沟通,尽快以联合部令形式出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沟通,抓紧出台《关于在两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两项许可的动态管理方式、行政处罚的时限要求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4、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保证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投入。同时,积极研究制订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