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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办人发〔2004〕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卫人发[2004]114号)要求,确保培训顺利实施,加强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部制定了《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现任和后备领导干部。结合卫生改革与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卫生管理干部职业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现阶段首先开展医院管理干部、公共卫生管理干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干部、乡镇卫生服务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其他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工作逐渐开展。
  二、组织与管理
  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卫生部组建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培训大纲、培训基地标准,选编培训教材,评估认定培训基地等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学员报名并参加函授学习;组织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干部参加国家级培训基地举办的培训;负责本地区地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干部集中面授学习;负责本地区省级培训基地管理;负责本地区岗位培训证书管理;监督检查培训等工作。
  为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其他部门、单位或社团学会召开的涉及管理岗位培训内容的专业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可作为集中面授的有益补充形式。以“卫生部”名义举办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须报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备案。
  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于今年9月起全面启动。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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