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1)《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1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四)工程投资
规划项目总投资共计187.2亿元,其中:在建为16.6亿元,新建项目170.6亿元(详见表2和表3)。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推进供水管网改造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重要性,把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作为当前城市节约用水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实施规划。规划中未列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和安排国家补助资金。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有序开展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由分管副市长挂帅,组成专门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的实施,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发改委、财政部门要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资金落实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做到资金帐目公开、资金调配使用合理,提高资金利用率。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四)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资金,主要由地方和企业筹资投入。国家在政策上加以引导,视情况给予补助,对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给予支持。
城市人民政府应将供水管网改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的要求,统筹安排地方财力,加大资金投入。
供水企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供水管网改造的资金投入力度。要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折旧资金按有关规定用于管网的更新改造。
各地要根据《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和《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供水水价改革,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及超计划、超定额的水费收入,要优先用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