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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司法部、农业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

  (三)重点解决关系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创新发展的能力;加大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工作力度,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开展流动妇女儿童关爱和维权服务,认真解决她们就业、生产、生活、就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为城镇妇女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新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切实提高维权服务质量。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关怀、救助、帮助活动,做好重点人群的安置帮教工作。畅通信访、热线、互联网等多种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分析、反映和解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利用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妇女维权站、维权热线等维权阵地,为妇女提供直接、便捷的维权服务;实施妇女发展和维权项目,扶助贫困妇女,解决她们生存发展的实际问题。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妇女维权周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维权能力的具体行动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抓出成效。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资源,有机整合各方力量;要强化内部的资源整合,突破部门、区域限制,集聚力量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贯彻落实,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优势,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提供广阔的阵地。
  (三)强化措施,增强实效。维权周活动由妇联组织牵头,由各地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和农业部门联合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强化措施,结合各自职能,在增强活动的实效上下功夫。妇联组织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集聚合力为广大妇女谋利益;要协调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女企业家协会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专业资源优势力量,大力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制宣传,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农业部门要在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推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方面采取新举措,取得新突破。
  各地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时间不做统一要求,原则上安排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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