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工作,现将其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境内资产评估增值总计32.56亿元,直接转计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