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办库[2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2006年工作,现将《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规划”和中央纪委再次提出的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为契机,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政府政策功能,推进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继续深化创新,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一、促进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要从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重点是将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公共工程,以及中小学教材等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要继续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严格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大力推行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作深作细。要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范围。要全面推进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部门集中采购。力争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000亿元。
二、注重研究和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是深化创新的重点。要在继续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领域和思路,研究制定优先采购环保型产品、国产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措施,并在部分行业或产品领域有所实施和突破。要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配套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为全面启动和实施创造条件。继续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国货认定标准,为落实购买国货政策提供依据。
三、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