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油罐计量检定工作的通知
(2005年10月31日 质检办量[2005]5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程项目。为保证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储油罐计量检定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经商国家发改委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同意,决定采取指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方式开展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储油罐计量检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的特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储油罐的计量检定工作统一由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实施检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国家原油大流量计量站予以配合,其他计量检定机构不再执行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储油罐的计量检定任务。
二、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应当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国家原油大流量计量站共同研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储油罐计量检定的实施方案,主动与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商洽、解决计量检定的相关问题。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在正式签约检定前,须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油罐计量检定工作的通知》(国储油函[2005]6号)要求,报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