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逐笔贷款情况:是对H列填报的贷款余额的逐笔细化。
(17)P列,贷款发放行:本笔贷款的发放行,填报总行、某省级分行、某地市级行或某县级行。如该笔贷款为县级行以下发放,填县级行名称。
(18)Q列,贷款金额:本笔贷款的余额。
(19)贷款五级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贷款。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20)R列,贷款五级分类情况:指本笔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填报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
(21)S列,合同期限:指本笔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期限。如在1年以内(含1年),填短期;如在1年以上,填中长期。
(22)2G省级分行授信额度:指省级分行本级对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23)22号表,2H省级分行贷款余额:指在省分级行授信额度(2G)内,省级分行本级发放的贷款余额。
(24)22号表,3H地市级以下贷款余额:指在省级分行授信额度(2G)内,地市级行本级和下属行发放的贷款余额。
(25)3G地市级以下授信额度:指地市级本级和下属行对该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26)23号表,3H指在地市级本级和下属行授信额度(3G)内,地市级行本级和下属行发放的贷款余额。
附件4
《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1.报表名称: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临[2004]24号
银监统临[2004]25号
3.填报要求:
(1)填报机构及内容: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行、省级分行、地市级分行填报连续违约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的各客户情况。
使用24号报表,填报法人客户情况;使用25号报表,填报个人客户情况。
(2)报送频率:月报。
(3)报送时间:月后15日内(节假日不顺延),商业银行总行向银监会报送总行本级数据(24号报表和25号报表),银监局向银监会报送辖内各行的省级和地市级数据(24号报表、25号报表,不汇总)。
(4)本表为本外币合并报表,外币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5)数据单位:数据单位为万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中未指明表号的,适用于银监统临[2004]24号、银监统临[2004]25号。
(1)24号表,A列,客户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客户、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惟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填报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24号表,B列,客户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客户全称,与客户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3)C列,客户所在地:客户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客户所在地要写明省(区、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4)D列,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国际GB/T2260的6位编码,另文下发。
(5)E列,违约类型:填汽车贷款或房地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