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果实需要在防虫的建筑物内装箱或冷藏室入口和箱体间用防虫材料围住。
8.集装箱的封识
8.1 由经授权的DAFF官员用编码的封条将装上货物的集装箱封识,封条号码需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
8.2 封条只能在中国入境口岸由CIQ官员开启。
9.未立即装箱的水果的存贮
9.1 处理过的果实未立即装箱可以存贮,但需由DAFF维持安全状况:
(a)如果果实存贮在处理室内,则处理室的门必须封闭;
(b)如果果实转移到另一贮存室内存贮,则必须用经DAFF批准的可靠的方式转移且另一贮存室内不得有其他水果;
(c)随后的装箱必须按照第7款的规定在 DAFF监管下进行。
10.植物检疫证书
出口前冷处理的温度、持续时间及包装厂或处理设施名称或编号,必须写进植物检疫证书处理栏内。
附3: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
1.集装箱类型
集装箱必须是自身(整体)制冷的运输集装箱,且具有能达到和保持所需温度的制冷设备。
2.记录仪类型
DAFF应确保采用适当的温度探针和温度记录仪的组合:
2.1 探针温度应在-3.0℃到+3.0℃之间,精确到±0.15℃;
2.2 有足够数量的探针;
2.3 能够记录并贮存处理过程的数据;
2.4 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所有探针的温度,记录显示应满足探针要求的精度;
2.5 打印出的温度记录,应对应每个探针记录的时间、温度,并注明记录仪和集装箱号。
3.温度的校正
3.1 校正必须用由DAFF批准的标准温度计在碎冰和蒸馏水混合物中进行;
3.2 任何读数超出0℃±0.6℃的探针都必须更换;
3.3 必须对每个集装箱出具一份由DAFF官员签字盖章的“果温探针校正记录”,正本须附在随货的植物检疫证书上;
3.4 水果运抵中国入境口岸时,CIQ对果温探针进行校正检查。
4.温度探针的安插
4.1 包装好的果实应在DAFF监管下装入运输集装箱,包装箱堆放应松散,确保足够的气流空隙;
4.2 每个集装箱至少应安插3个果温温度探针,2个箱体空间温度探针,具体位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