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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填表说明:1、本表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
  2、企业发生变化时,如核发、撤证、变更等,需填报此表;
  3、重点监管产品填写不够用可加附页;
  4、在填报单位处加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处印章。

附件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要求

  按本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

  2、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

  3、填报如下生产企业数据:

┌──────┬───────┬───────┬──────┬──────┬──────┐
│生产企业总数│一类生产企业数│二类生产企业数│三类生产企业│新增生产企业│变更生产企业│
│      │       │       │数     │      │      │
├──────┼───────┼───────┼──────┼──────┼──────┤
│      │       │       │      │      │      │
├──────┼───────┼───────┼──────┼──────┼──────┤
│重点监管企业│国家重点监管企│国家重点监管企│省重点监管企│省重点监管企│生产企业检查│
│总数    │业数     │业检查家次  │业数(非国家│业检查家次 │总家次   │
│      │       │       │重点部分) │      │      │
├──────┼───────┼───────┼──────┼──────┼──────┤
│      │       │       │      │      │      │
└──────┴───────┴───────┴──────┴──────┴──────┘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附件3:
_______省(市、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示例)

单位(盖章):                           ____年上(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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