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要求,精心组织好“两会”、纪念建党85周年、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二、创新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
按照“三贴近”原则,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宣传方法、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继续推进频率频道和节目栏目的专业化、品牌化,打造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名牌频率频道和节目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继续深化各套节目的专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制和流程,强化自主策划和品牌宣传,促进整体效益增长。中央电视台进一步完善频道品牌化发展的格局和体制,巩固发展名牌节目优势,突出频道定位和特色,强化频道整体运营,努力增强频道品牌影响力。
进一步改进广播影视文艺、娱乐、情感类节目,着力提高质量、品味和格调,抵制低俗之风,净化荧屏声频。总局上半年组织对各地开展抵制低俗之风的工作进行督查。认真落实
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及自律公约,推动出台从事未成年人电视宣传工作人员、电视制片人、广播电视广告从业人员等自律公约,研究建立抵制低俗之风的长效机制。采取措施解决主频道、主频率节目弱化新闻、泛娱乐化倾向和电视剧播放过多问题。
拓展宣传新渠道、新阵地,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稳步发展IP电视。中央三台网络广播、网络电视要依托自身优势,加强节目和品牌建设,增强节目吸引力,培养和发展网络受众。各省(区、市)、市(地)电台、电视台要按照主动占领阵地、积极拓展业务的要求,加快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宣传的优势,加强联动与配合,形成宣传合力。
三、大力强化安全播出
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播出。继续落实安全播出的领导和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播出值班值守和畅通、快速、高效的联络协调机制,做到一经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反应和处置。
抓紧建立健全中央统一调度指挥、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体系。没有建立指挥调度系统的省区要抓紧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年内完成本辖区内省、市、县三级贯通的调度指挥组织机构,并正常开展工作。抓紧推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程的立项审批,做好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争取上半年启动工程建设,年内取得重要进展。
进一步做好节目收听收看和节目技术监测,加强节目和信息反馈,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完善监测网,着手建立安全播出运行管理系统。加强安全播出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广播影视传输保障法》的起草,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播出薄弱环节、关键问题的研究,开展安全播出保障能力评估方法的研究,开展安全播出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