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财政票据后,“两费”收入仍视同税收收入管理。“两费”的收取、缴库、退库流程与现行税款征收、缴库、退库相同,税务机关的会统核算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1]58号)有关要求处理。
六、票据的计划编制、印制、发运和费用结算
财政票据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发放,票据各联均采用防伪彩纤无碳复写纸。
(一)计划编报和费用结算
每年10月1日至12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向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报送下年度财政票据需用计划(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同时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将票据款汇往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发运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与发货单位另行结算。有关印制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二。
税务机关支付的财政票据印制和发运费用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各省级国家税务局与用票单位的费用结算方式,由各地自定。
(二)票据印制和发运
财政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报送的年度需用计划,印制“两费”财政票据,并在每年的1月5日前将票据一次分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收到财政票据后填制发放回执(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一份留存作入库记账凭证,一份盖章后退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七、相关软件的修改
各地国家税务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修改开票软件,综合征管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修改,确保按时启用财政票据。
附件:1.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财政票据需用计划表
2.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财政票据单价表
3.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财政票据发运回执
附件1
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财政票据需用计划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数量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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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据种类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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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专用缴款书(6联/份) │ │
├─────────────────────────────────┼────┤
│、平推式机打票(25份/本,100本/箱) │ 本 │
├─────────────────────────────────┼────┤
│2、滚筒式机打票(1000份/每小盒,4000份/箱) │ 份 │
├─────────────────────────────────┼────┤
│3、手工票(25份/本,100本/箱) │ 本 │
├─────────────────────────────────┼────┤
│(二)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专用收据(3联/份) │ │
├─────────────────────────────────┼────┤
│l、平推式机打票(50份/本,100本/箱) │ 本 │
├─────────────────────────────────┼────┤
│2、滚筒式机打票(1000份/每小盒,4000份/箱) │ 份 │
├─────────────────────────────────┼────┤
│3、手工票(50份/本,100本/箱) │ 本 │
├─────────────────────────────────┼────┤
│(三)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电子)转账专用收据(2联/份) │ │
├─────────────────────────────────┼────┤
│1、滚筒式机打票(1000份/每小盒,4000份/箱) │ 份 │
├─────────────────────────────────┼────┤
│2、平推式机打票(50份/本,100本/箱) │ 太 │
├─────────────────────────────────┼────┤
│(四)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收入退还书(5联/份) │ │
├─────────────────────────────────┼────┤
│1、平推式机打票(25份/本,100本/箱) │ 太 │
├─────────────────────────────────┼────┤
│2、滚筒式机打票(1000份/每小盒,4000份/箱) │ 份 │
├─────────────────────────────────┼────┤
│3、手工票(25份/本,100本/箱) │ 本 │
├─────────────────────────────────┼────┤
│二、票据拟定使用时间 │ │
├─────────────────────────────────┼────┤
│三、印制票据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 备注 │
├───────────┬─────────────────────┼────┤
│(一)单位名称 │ │ │
├───────────┼─────────────────────┤ │
│(二)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 │
├───────────┼─────────────────────┤ │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 │
│(四)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 │
│四、票据管理单位基本信息 │ │
├───────────┬─────────────────────┤ │
│(一)单位汇款名称 │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中央汇缴专户 │ │
├───────────┼─────────────────────┤ │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邮局4511信箱100045或财政│ │
│(二)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部综合司票据中心100820 │ │
├───────────┼─────────────────────┤ │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田平华010-68518869;张西兰010-68510260:传│ │
│ │真010-68520047 │ │
├───────────┼─────────────────────┤ │
│ │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7111010189800000467 │ │
│(四)开户银行及账号 │;联系人:李参010-6852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