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2002年重庆市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3]59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2002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上市申请文件初审意见的报告》(上证债字[2003]10号)及有关当事人申请材料收悉。经我会复审,现通知如下:
核准2002年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在你所上市交易。鉴于担保人已经就本期债券的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费用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你所可视情况豁免你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1之(四)所规定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