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主要承担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证券从业经历或硕士以上的学历。
2、设有专门研究机构的会员单位,申报的课题数不应超过6项。没有设立专门研究机构的会员单位,申报的课题数不应超过3项。
3、协会正式发布的参考选题的课题申报采取竞标方法,申报材料将匿名报送5名选题专家委员会的委员评阅,至少有3名(含3名)以上专家委员的意见为“通过”的,方有资格承担课题,如出现多个获取资格者,获评价最高的1-2名申报人将被认定为课题的正式承担人。
4、会员单位自主提出选题进行课题申报须匿名经选题认定专家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1)课题选题应具有理论上的前瞻性、视角上的新颖性和实践上的重要性;
(2)课题选题应与中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业务发展紧密相关,着眼于证券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和重大问题;
(3)课题选题鼓励理论创新。
认定意见分为“目前可开展”、“时机不成熟,以后开展”、“建议不开展”三档,只有60%以上(含60%)认定意见为“目前可开展”时,该课题选题才通过认定,列入本年度协会科研课题(选题认定表见附表1)。
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将视课题申请情况确定年度的课题总量。
5、认定工作结束后,发展战略委将把认定结果通知申报单位,并正式发布当年协会科研课题、承担单位、课题组成员。
第五节 实施与结题
1、申报课题的单位在接到发展战略委的通过认定的通知后,应认真组织课题的实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定期向发展战略委汇报研究进度。
2、发展战略委在协会科研课题实施期间将密切检查各课题的进度,通报课题研究动态,对出现课题进展滞后情况的,将提出个别警告、通报批评,直至中止课题的处理。
3、课题完成后,完成单位应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向发展战略委提交正式的研究报告。
第六节 评审
1、协会课题结题后,成果评审专家委员会将对正式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