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召开座谈会。
(三)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四)实地检查。
三、督导时间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与所督导省份协商后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地按照督导提纲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和其它有关材料。
2、项目办联系人:王春玉侯建红
电话:(010)68792193 68792205
传真:(010)68792513
电子信箱:yzs@moh.gov.cn
附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督导提纲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督导提纲
一、当地是否成立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办公室,确定了责任人,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制度。是否建立了日常的检查、督导计划,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落实。
二、当地财政部门是否安排配套经费。是否制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当地是否制定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和派驻的医务人员。
四、各地项目办公室是否建立了有关项目信息的反馈制度,是否及时上报项目工作简报。
五、各地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情况。是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
六、各地是否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了向受援医院派驻医务人员的任务;受援医院是否含有10%的中医院。
七、支援医院派出人员到位情况、职称情况、相关待遇落实情况。
八、支援医师接诊病人、查房、会诊、手术等临床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教学以及参与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