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表“缴纳税费”(代码305)仅包括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税费,不包括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营业税等各种税。
(5)3表将“本表逻辑审核关系”中“501=502+503-511”改为“5.501=502+503”,取消“7.401=501”逻辑关系。
(6)4表“垃圾处理能力”(代码622)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7)5表统计范围为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设施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
(8)5 表“建设地址”(代码701)一律填写市(县)名称。
(9)5表“建设性质”(代码702)、“建设阶段”(代码703)按照指标解释规定填写。
(10)5表“开工年月”(代码704)一律按****.*的形式填写,例如2004.5。
(11)5表“未完工程累计投资”(代码710)指未竣工的工程已累计完成但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投资额,如该项目是未完工程,则710=708-709;如该项目是已完工程,710项填0。
(12)5表代码707至713的指标,计量单位为万元。
3.市(县)基8表:
(1)“燃气用户数”(代码1008)不统计燃气汽车用户,但燃气汽车用量要统计。
(2)代码1002、1005—1007项人工煤气、天然气计量单位为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计量单位为吨。
4.市(县)基9表:
计量单位换算关系
1吨/小时≈0.7兆瓦;1瓦=1焦/秒;1兆=100万;
1千卡=1大卡=4184焦;1吉焦=1百万千焦。
5.市(县)基10表:
(1)公共交通运营车(船)数,指报告期末实际参加运营的车(船)数。
(2)标准运营车数,按与公共汽(电)、轨道交通车辆车长相应的换算系数标准折算标台。
6.市(县)基11表:
(1)城市道路仅统计路面宽度在3.5米以上的铺装道路。
(2)“污水管道”(代码1608)仅指纯排放污水的管道,不包括雨污合流管道;
(3)代码1603的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
7.市(县)基12表:
(1)“绿化覆盖面积”(代码1701)中不包括无植被覆盖的部分,如公共绿地中的水域面积、建筑物面积、道路面积等。
(2)代码1701至1704的指标数据保留1位小数。
8.市(县)基1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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