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为不占事业编制的项目聘用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答复意见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为不占事业编制的项目
聘用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的答复意见 
(人教字[2003]64号)


声学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项目聘用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与否问题的请示》收悉。
  关于为不占事业编制的项目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问题,《中国科学院知识创 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项目聘用制试行办法》(科发人教字[2001]138号)第一条已明 确“……社会保险等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即对不占事业编制的项目聘用人员,从 签定项目聘用合同生效的当月起,为其建立各项社会基本保险,缴纳各项社会基本保险费用 。这是我院用人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配合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希望你单位积极推进 ,抓紧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