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的通知
(银监发[2004]7号)
各银监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时掌握和分析商业银行风险状况,加强对商业银行持续、审慎、有效监管,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4年开始,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四家银行)信贷资产中的不良贷款、非信贷资产中的不良资产和表外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考核。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不良资产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降低不良资产对四家银行综合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银监局、四家银行要认真执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加强不良资产管理和监测工作,保证不良资产“双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制度,加强监测和考核。不良资产按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分类。不良贷款实行按月分析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报告可采取简报形式;不良资产整体情况实行按季分析和考核并形成不良资产分析和考核报告,报告要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对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报告的银监局和银行,银监会将对其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视程度轻重追究责任。
三、改进内部监管岗位设置,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为适应当前监管工作和四家银行综合改革的需要,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立“驻××银行监管小组”,主要通过参加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等方式,收集、分析四家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和综合改革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
同时,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和各银监局四家银行监管处要按照“专业化监管”原则设置监管工作岗位,即设立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综合监管工作岗位。其中,“信贷资产监管岗位”主要承担信贷资产、表外业务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有关风险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分析,对涉及信贷、表外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监管意见;“非信贷资产监管岗位”主要承担非信贷资产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有关风险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分析,对涉及非信贷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监管意见;“综合监管岗位”主要对涉及四家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监管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价四家银行整体风险状况,提出综合监管意见。
各银监分局对四家银行分支机构监管部门的内设工作岗位由各银监局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