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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04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试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外语科听力考试要求另行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分阶段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附五:

学科评卷小组组长职责

  一、在评卷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本学科的评卷工作,按时完成评卷任务。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二、在评卷前组织试评。在试评和学习掌握答案和评分参考的基础上,制订评分细则。
  三、培训评卷人员,使每个评卷人员正确、熟练掌握答案和评分参考及评分细则。
  四、检查执行答案和评分参考及评分细则的情况,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五、负责本学科评卷的质量,裁决有关执行答案和评分参考及评分细则的分歧意见。
  六、评卷结束后,对本学科答卷情况进行分析,做出对试题、试卷的定性分析报告,并对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提出意见,报有关考试机构。

  附六:

评卷人员守则

  一、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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