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国外各类金融机构的债权。包括存放或拆放金融公司的各种款项、购买国外金融机构的债券及以其他形式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债权。
[25]对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在注册于评级AA—级及以上国家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特例:如其他国家/地区监管当局认定,该国/地区商业银行对“某些等同于政府机构”的债权风险权重为20%,则商业银行将对此类机构的债权列入本项。
[29]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对除公用企业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对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城乡居民和个体生产者、经营者的债权。
[30]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以个人商用房抵押贷款。
[33]联行往来、外汇买卖、委托贷款及同城票据交换等零风险款项:是指包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联行往来借方余额(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清算、款项缴拨及内部资金调拨等业务而产生的资金账务往来)、外汇买卖借方余额、委托贷款余额、同城票据交换借方余额(指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因票据的交换提出、提入及其清算而产生的款项)等零风险款项。
[34]其他资产:是指未包含在以上统计项目中且应进行风险加权的其他类型资产业务,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中对于商誉、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的投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工商企业的资本投资和商业银行的政策性债转股各项不进行风险缓释,风险权重均为100%。
[35]一般准备:商业银行根据各项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本栏目填报在[B]列,其数值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17]一般准备栏目一致。
[36]小计:反映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中各列之和。其中各项资产的本期余额([C]列)总计应等于银行自身编制的当期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额。
[37]资本扣减项:反映各行在计算资本时应扣除的资产总计。本栏目填报在[Q]列,其数值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中的[28]扣减项栏目一致。
[38]表内加权风险资产:反映各行表内加权风险资产总计数值,本栏目填报在[Q]列。
(2)数据属性解释:
[C]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各类资产(贷款等)账面价值扣除减值准备后剩余的资产余额。
[P]未缓释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风险暴露中未被各类缓释因素缓释的部分。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未缓释风险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40%。
[D]—[N]其中:因下列因素或以下列因素为保证或抵质押,可得以风险缓释后的本期资产余额:是指根据《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的各类资产在扣除对应的资产准备后,分别为各类风险缓释因素所覆盖的资产数额。如一笔一般企业质押贷款,假设其质押物为等于贷款余额60%的我国财政部发行国债,则其在“[E]中央政府”缓释因素项下覆盖的资产余额为贷款余额的60%。
[Q]风险资产余额:是指商业银行各项资产,经风险缓释后的余额(包括风险缓释后剩余的风险暴露及未缓释风险暴露)与对应风险权重的乘积。
4.核对关系:
(1)表内核对关系:
[1]=[2]+[3]+[4]
[5]=[6]+[7]+[8]+[9]
[10]=[11]+[12]+[13]+[14]
[15]=[16]+[17]+[20]+[23]
[17]=[18]+[19]
[20]=[21]+[22]
[24]=[25]+[26]+[27]+[28]
[29]=[30]+[31]
[32]=[33]+[34]
[36]=[1]+[5]+[10]+[15]+[24]+[29]+[32]+[35]
[38]=[36]-[37]
[C]=[A]-[B]
[C]=[D]+[E]+[F]+[C]+[H]+[I]+[J]+[K]+[L]+[M]+[N]+[O]
[Q]=[D]×i1+[E]×i2+[F]×i3+[G]×i4+[H]×i5+[I]×i6+[J]×i7+[K]×i8+[L]×i9+[M]×i10+[N]×i11+[O]×[P](本关系不覆盖[37]和[38]行)
[R]=[Q]÷[C](本关系不覆盖[37]和[38]行)
表中阴影部分不填报数据。
(2)表间核对关系:
[35]一般准备数据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一般准备”数据一致。
[37]资本扣减项应与资本充足率汇总表“扣减项”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