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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
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国经普办字[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主要新闻单位: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更好衔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国务院决定,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据初步测算,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共涉及我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500多万个法人单位、700多万个产业活动单位和230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了除农业以外的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和875个行业小类,其涉及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普查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都是以往各项普查所没有的。现在距普查的标准时点――2004年12月31日仅剩8个多月时间,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做好调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不仅时间紧迫,而且任务非常艰巨。因此,认真做好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必须高度重视。
  开展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开展普查的思想动员,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广度上拓展,就是要创造性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动员的覆盖面,使其不仅能够深入各级领导机关,而且要深入到基层社区和乡村,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体经营户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度上推进,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找出人们在普查工作中最容易产生疑惑的问题,组织大众传媒列出专题、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重点解决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和业务技术难题。
  开展普查的组织动员,要着力在促进部门协同作战、地方分级负责上下功夫。部门协同作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动员各行各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并明确其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享资源;地方分级负责,就是要自上而下地动员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普查机构,确定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制,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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