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
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
残联关于庆祝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妇字[200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总工会,共青团,科协,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卫生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残联:
200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精神,突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切实组织好“六一”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运用宣传栏、专栏、座谈会、论坛、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形式,集中开展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要面向社会,大力宣传
《意见》精神以及国家保护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典型,展示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精神风貌。要面向家庭,宣传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亲子观、成才观,为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家庭氛围。要面向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民族精神、道德规范和人道主义教育,引导儿童确立远大的志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二、以儿童为主体,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
“六一”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
《意见》提出的“实践育人”的要求,以“道德规范,从我做起”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儿童的原则,依托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活动的筹划和实施要充分体现儿童特点,让儿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成为活动的主人,使他们在参与中体味快乐,享受幸福,受到教育,不断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各地开展的小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要以进家庭为重点,以亲子活动为特色。“手拉手”、“体验教育”、“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民族精神代代传”、“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要突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内涵,引导广大儿童在欢度节日、得到关爱的同时,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
三、求真务实,切实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