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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的通知

  (2)“名医成才之路”讲座
  (3)文、史、哲专题讲座
  (4)各专科专题讲座
  (二)医疗实践
  强化中医临床实践,结合现岗位工作,开展临床研究切实提高临床疗效。
  1.日常医疗在研修期间必须充分保证本专科临床实践的时间。临床实践的岗位以本单位为主,还应在省级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局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进行实践培训。
  2.跟师学习
  博采众长,参师指导。可以跟一位名师重点学习,也可以接受多名名家指导。学习领悟导师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精华,加以整理提高,以期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与提高。
  3.继续教育
  在研修期间要参加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掌握本学科学术进展动态。
  在研修期间要举办(或参与)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作为主讲人(或主讲人之一),讲授一定的课程。
  4.临床科研
  研修人员按照本人确定的研修内容及方向,针对临床上确有心得的病证、疗法,选择临床研究课题,完成一项科学、严谨的,具有中医特色、符合现代临床科研设计规范的研究方案,也可做小样本临床疗效观察报告或临证验案组合分析研究报告。
  三、培训方法
  (一)理论学习
  1.系统自学典籍,写出读书心得笔记。
  2.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古典医籍指导临床实践的学术论文,其中,三年研修期间,需有一篇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二)临床培训
  1.以研修人员本人在临床实践中学习提高为主。临床工作应包括门诊、病房及会诊,可根据研修内容确定时间安排。
  2.在临床实践中,要结合理论学习和临床研究,写出心得笔记。完成规定的完整临床医案,要体现理法方药、辨证论治,并有病证分析。
  3.公开发表反映本人中医诊疗水平的论文或专著1篇(部)以上。
  4.跟师学习可通过多种形式,可以随当地名医学习,也可以跨地区跟师学习,提倡省际间学术交流。可随师门诊、查房、会诊、拜师请教等。
  四、考核
  对研修人员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年度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实施。结业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一)年度考核
  研修人员自进入研修期起,3年内原则上不得中断学习。中断3个月以上或无故脱离本专业临床实践3个月以上者,终止其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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